115文学 武侠仙侠 洪荒之通风大圣

第九十四章 胡天再创造 帝江明此生

“啪!啪!啪!……”胡天不知何时出现在现场,看着被破坏殆尽的山峰,也是微微有些吃惊,胡天可是知道毫毛分身与帝江已经竭尽全力的压缩破坏的范围。可是方圆数百里依然变得寸草不生,山脉与河流什么的仿佛被什么吞噬,就这么消失不见了!胡天看着依然毫发无损的帝江,不由鼓起掌来,胡天对于毫毛分身最后传来的信息,也是明白帝江对于空间能力已经达到了一个极致,从某种情况来说也是天下第一人了!

“不愧是空间之神!实力之强超出我的想象,毫毛分身尽了全力也是无法伤及分毫,不得不说比祝融和神农,哦!也就是奢比尸形容的还要强的多!可惜这大好的三川却是被毁灭一空,我看还是恢复原样的好!”胡天一伸手本来已经消散的毫毛分身,忽然再次凭空汇聚,变成一根毫毛落在胡天手中,随即隐没在胡天的外袍里,毕竟胡天身上的长袍全是由原来身上的毫毛所变,每一根对于胡天来说都是非常的有纪念价值,自然不会随意浪费,尽管这跟毫毛已经无法再做分身,可是并不是就没有了其他的效用。

妖族最大的特点就是,本身具有的能力,都是非常重要的神通,胡天最大的能力就是天生的六耳,能够听清天上地下所有的声音。只因为此时是鸿钧代天道行事,本来胡天就被鸿钧所恶。再不敢像以前那样肆无忌惮的到处乱听。可是这毫毛分身几乎也是四灵猴的专属能力,胡天自然是不会浪费了!胡天可不想像后来的孙悟空,使用的时候还得拔毛,先不说疼不疼,单就是那样拔毛也实在是太不雅观了一些。胡天将这些毫毛练成法宝,尽管都是后天灵宝,而且单个拿出来远不如金蛟剪、翻天印什么的厉害,可是架不住量多啊!最为重要的是,这些毫毛本身就是胡天身上所有,使用起来更是得心应手。不输于那些先天灵宝。

每一个妖族都有自身的能力,胡天记忆中最具代表xìng的就是西游时代,唐僧师徒路过西凉女国所遇到的蝎子jīng,本来蝎子jīng的实力并不强。可是被他jīng炼了不知道多久的蝎尾倒马桩,竟然连如来金身都是抵挡不住,还有一个就是封神时代的蚊道人,硬是凭着天赋吸食了十二品金莲的三品,让极品先天灵宝沦为上品。因此,妖族看似修炼起来不如巫族与人族,时间漫长不说,得道更是艰难,可是一想妖族那些神奇的能力,不得不说也是逆天的存在。妖族其实并不输给任何种族,只是看有没有用心。

“呜!……轰!隆!隆!……咔!咔!咔!……咚!咚!咚!……”胡天一挥手,顿时一道紫金光芒覆盖了方圆数百里的地方,只见本来寸草不生的地方,忽然生机怏然。无数山峰拔地而起,树芽也是破土而出,很快的长成了大树,泉水也是冒出,不一会的功夫就冲刷出道道河流,清澈的河水中。无数鱼虾嬉闹,森林中鸟儿更是欢快的歌唱着。胡天转过头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这次是装大了,胡天自从突破准圣,到达他认为的大圣境界之后。对于法则掌控更加熟练,只是想要恢复这么大地方的生机。消耗也是大得多。这可不是什么障眼法,而是实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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