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文学 游戏竞技 加一个,我不太会打

154:败倒在李昂西裤下的男人(求月票!)

是从克利夫兰走出去的明星。所以,国王这个绰号其实更适合他。要说我自己的话,我更喜欢叫天选之子。”

看到这里,李昂很意外。

虽然他记得自己当年好像确实是给小詹签过名,但没想到小詹居然还把自己当偶像了。

以后说出去,超级晒亚人勒布朗.詹姆斯,是我小迷弟。

这多有面儿啊。

李昂笑了笑,说起来,自己熟悉的那些球员们,也都要开始慢慢进入联盟了。

对于这篇报道,李昂本来还没太当回事。

一个高中生仰慕自己,很正常嘛。

但之后的新闻发布会上,却有记者问李昂:“李,作为勒布朗的偶像,下一次去克利夫兰打客场时,你会去现场看他的比赛吗?”

李昂恍然大悟,是啊,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除了库里之外,李昂终于知道该用那个新解锁的系统,去薅谁的羊毛了!

因为视李昂为偶像的关系,关于詹姆斯的报道也出现在了国内的杂志上。

标题就很灵性:《视李昂为偶像的超级天才高中生,2003届选秀前三候选人,雷霸龙.詹姆斯!》

因为此时国内还处于一个人名随性翻译的年代,同一个球员,经常出现N多种不同的译名。

再加上李昂又是在猛龙队打球,媒体就想把詹姆斯和龙联系在一起。

于是,就有了这个非常符合詹姆斯形象和气质的译名。

李昂也很好奇,现如今的詹姆斯到底打球是啥样。

毕竟李昂还在克利夫兰的时候,小詹还没出名,李昂也没看过他打球。

恰巧今天晚上,克利夫兰的一家地方台会播圣文森特.玛丽高中的比赛,李昂也决定观摩一下。

比赛才开始没多久,李昂的第一反应是:“这踏马是个孩子?”

篮球场上,詹姆斯飞天遁地无所不不能。

他的扣篮,即使是放在NBA里,估计也比某个扣篮王强。

而且,高中时期的小詹,控球和传球能力就已经非常出色了。

李昂甚至认为,如果高中球员也允许提前参加选秀的话,哪怕是现如今这个高二的詹姆斯,也能竞争一下状元的位置。

等等,01年状元是谁来着?

哦,老流氓看中的夸梅.布朗,另一个在高中赛场上叱咤风云的人物。

那还是算了,詹姆斯如果提前到2001年参加选秀,他绝对不可能成为状元。

2001年,如何顺位不发生改变的话,那么夸梅.布朗的状元位置几乎是不可撼动的。

别问,问就是老流氓眼光独特。在他心中,自己天下第一,布朗天下第二。

正好,过几天猛龙队就要去克利夫兰打客场了。

如果能抽时间去看看小詹的比赛,并和他发生点什么正当或不正当的友好关系,那以后岂不是就能叫他一起训练,岂不是就能把他提前薅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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