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文学 历史军事 极品少帅

第14章 全民法鼎

极品少帅 云无风 1202 12-06 02:18

为此事被本少帅鞭笞五十以为惩罚。并且本少帅今日便在此宣布:日后但凡有家族之中依仗尔等地位在家乡欺男霸女、鱼肉百姓甚至做出触犯法律之事的话则不仅本人要受到严厉的惩罚并且其家中但凡有在家族活军中担任职务者均需取族中惩罚的一半进行惩戒以示警示!”

众人一听顿时一阵哗然但面对云铮一个个看过来时那冰冷沉肃的目光又很快的闭上了嘴巴。但心里却不禁琢磨这不是连坐法吗?只是这次连坐的对象不同了而已。

连坐在云铮看来当然不是个好制度每个人都应该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但除了作为监护人的时候还要负责小孩的行为之外其余时候是绝不应该为他人的行为负责的所以连坐在云铮的法律思维中是不应该存在的只是暂时来说为了震慑反对者连坐是需要的。

所谓连坐是在中国古代因他人犯罪而使与犯罪者有一定关系的人连带受刑的制度。又称相坐、随坐、从坐、缘坐。连坐起源甚早夏、西周、春秋、战国时期都有连坐制度。最开始的时候是在商鞅变法时立相坐之法:其一十家为伍有问题要互相纠举揭否则连坐。如不告奸腰斩;匿奸与降敌同罪。其二怠贫收孥法对于因怠惰而贫苦的平民收录其妻子没入官府为奴婢。其三里典和伍老也因其该管范围有人“犯罪”未检举而连坐。

后来汉承秦制文帝前元三年(前177)废收孥相坐律令。唐律对谋反、恶逆、不道凡不在族诛之列的如年15以下的子及母女妻妾、祖孙兄弟姐妹都没入官府充当奴婢。但有例外:凡男夫年8o及有笃疾妇人年6o及有废疾的女已订婚尚未嫁出的媳已订婚尚未娶入的儿子被别人收养或出家、入道的都不连坐。至于明、清律规定的凡谋反大逆不在族诛之列的年15以下男子及母女妻妾姐妹、子的妻妾都给功臣家为奴这个显然在云铮的世界还没有生。更别说清律后来还扩大连坐范围对于奸党、交结近侍、反狱、邪教诸项都有连坐。中华民国别看号称民国其实这个时期******政府在一定区域实施保甲制度也以戒严令、行政命令规定连坐办法。

商鞅在秦国变法为了巩固君主统治颁布连坐法。这是在户籍编制的基础上实行的。商鞅一派法家认为要使君主政权达到“至治”必须使得“夫妻交友不能相为弃恶盖非而不害于亲民人不能相为隐”。就是说最亲密的夫妻和朋友也不能互相包庇而要向政府检举揭使得任何“恶”“非”都不能隐匿。只有这样“其势难匿者虽跖不为非焉”(《商君书?禁使篇》)。实行连坐法的目的就是要使得人民互相保证互相监视互相揭一人有罪五人连坐即使是跖也没有办法为非作恶。《秦律》中多次提到“伍”的组织例如说:“何谓四邻?四邻即伍人谓殹(也)。”凡是大夫以下“当伍及人”都应该编入“伍”的户籍一人犯罪“当坐伍人”(《秦律?法律答问》)。

云铮现在的搞法就是:如果你的家人族人靠着你的地位而行恶一旦事情被告则你本人也该受到牵连因为至少你有个管教无方的罪名在里面。

事实上云铮知道原先历史上的宋朝有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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