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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四四章 好莱坞魔术

我的妹妹是偶像 赵青杉 1196 05-31 12:12

项目公司里,同时分账款从终端结算至发行端时也会归结到这个项目公司。

所以在制片公司收到总收入或毛收入之前,项目公司由于承担了发行工作,会完成两个部分的扣减发行佣金和发行费用。

为什么说这是魔术呢?因为很多时候,只是影院票房收入的结算时候,在此处结账时在会计报表已经呈现赤字了亏钱。

当然发行公司不仅没亏钱,还挣钱了(发行佣金),而制片公司和他的出品伙伴们看到的结果就是票房收入上的亏钱。

太多的影片包括像《蜘蛛奇侠》或者《钢铁侠》这样的超级大片在影院放映结束后,是看不到净利润的,所以在票房意义上的净利润分账通常是镜花水月。

其他人也不是傻瓜,很多巨星级别的演员、导演或是大制片人作为总收入分账者当然不能最后看着赤字干瞪眼,因此若是设定了除固定片酬外的根据影片表现的分账“片酬”,他们会在合同里约定“收支平衡点”(breake-even),一旦收入与一些必须的制片、发行费用扣减后有收益了即开始计酬。

分账“片酬”的谈判围绕的核心是各分账者给该风险项目加码了多少,对最有权势的参与者而言,显然会设定最低的收支平衡点,这就意味着他或她会是那个最早开始分账收入的分账者。

此长彼消,分账天平的一端是先得分账者,而天平的另一端是后得分账者,因此前者得到的越多也就相应提高了后者分账的门槛越往后参与分账者,其收支平衡点将会增高。因此,最没有权势的参与者,如编剧就可能永远得不到其分账片酬。

最顶级最优先分账的参与者会从毛收入的第一分钱就开始分账(),比出品方的分账顺位更优先在好莱坞,这样的巨星可以说是屈指可数,这些人都是金字塔尖上的佼佼者,虽然数量不多,但足以令任何出品公司、投资人挠头,但他们又必须请到这些大咖好莱坞大佬们恐怕也是剁手党。

程晓羽的要求显然就是超纲的,一个新人导演直接要求巨星待遇,虽然狮门的购片经理并不是黑人,但听完程晓羽的要求,也是黑人问号脸,?

而程晓羽的第二项要求版权分账,更是有些猖狂了,一个新人导演在票房收入内分账的难度已经大的不可想象了,更何况版权分账。

就算对于好莱坞八大而言,制片公司都经常面临票房分账后的亏损,他们的主要收入来自于影院后端的非票房收入,包括dvd为代表的“家庭娱乐”销售收入(与分账者分的是版税收入)、电视端销售(付费电视、有线电视、公共电视)、电影衍生品/授权商品等基于版权分销的收入。

这是好莱坞利润的来源之地,怎么可能轻易的让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新人导演参与进来?我们发行公司还要不要赚钱?

程晓羽清楚的知道自己在智商上并没有优势,除了那些宝贵的记忆财富,一手弹的还算不错的钢琴之外,他只是一个普通人,因此这些天对于好莱坞电影工业还是做足了功课,所以提出了最赚钱的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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