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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章 来自杰尼斯的搞笑封杀

我是第五天王 如木如诸 1169 10-13 12:26

在日本的势力大不大,那肯定是大的。

作为目前与星尘传播事务所、BurningProduction事务所并称为日本三大娱乐事务所的公司。

杰尼斯素以擅长培养男偶像为名。

从1976年成立至今,整个日本出名的偶像男明星,以及男偶像团体几乎都是出自这个公司。

PS:棒子国的偶像团体便是学的这个事务所,当时的杰尼斯是亚洲最大的偶像输出基地。

可以说,杰尼斯动一动,整个小日本娱乐圈都要震一震。

不过,杰尼斯公司虽然本事的确不小,但他有个缺陷。

那就是它只是一个经纪公司。

他不是电视台,可以直接封锁何劲。

或许他可以用不让自己艺人出席来威胁电视台或者电台不准播放何劲的作品。

但采不采纳可就不一定了。

要知道,小日本这边的电视台可都是像香江TVB一样,有自己的艺人部的。

就像在香江,TVB可以封杀很多公司的艺人,不让他们的艺人登台TVB。

但却从来没有一个公司能说出威胁TVB,说你不按我说的做,我就不让艺人上你家电视这种话。

总之,电视台跟电台或许会因为面子问题帮他们封杀某个人,但绝对不会出现他们一放话就立刻照办的情况。

而现在,杰尼斯对何劲的封杀就是这样。

如果何劲这边的后台有面子,那这个封杀或许会对何劲有影响,但绝对不可能出现他的一丝新闻都不会出现在大众面前的情况。

当然,一切的前提是何劲的后台愿意不愿意付出代价帮他解封。

何劲的想法就是,如果环球跟宝丽金没有本事解决这事。

那就抱歉了,他只能选择跟其他公司合作了。

没办法,你帮不了我,我肯定就只能跳槽了。

至于说违约金。

何劲跟宝丽金签合同的时候,就留了心眼,把违约金谈得很低。

这笔钱虽然对于他个人而言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但以他现在香江五大天王,小日本当前炙手可热救世主歌手的身份,有的是公司愿意帮他付违约金。

至于环球。

那更不用说了,他们与华星签的是唱片代理合同。

一张唱片一个代理。

若是不行,直接换代理就是。

说到这个,不得不提汤正川猴精。

当初签这个代理合同的时候,环球的要求是所有在日本以及韩国发行的中文唱片都由他们负责,包括以后的。

不过汤正川似乎考虑到以后何劲可能会大红,所以他直接跟环球签了一张唱片一个代理的合约。

因此,环球这边,想跳槽的话何劲简直不要太有压力。

“我既然来了,自然是有对策的!知道研音集团吗?”

郑东汉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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