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麦德隆纳城里, 却可以吃上两天不错的饭了, 在旅店里一人一枚银币,也可以住上最少三天。
虽然在帝都过得很窘迫,但在这里,马修可以肆意花销。
当然,这城里也没有多少值得花钱的地方。
就算钱再多,也花不出去,这也是住在这里的许多贵族的一个烦恼之处。
佩妮不过是个子爵之女,在帝都时,身上大部分时候都是没钱的,不是用来打造装备,就是捐给教会了,如果不是能住在马修的家里,她在帝都就只能过上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
在帝都,像她这样的四星佣兵,靠做任务获得的佣金可不多,如果要想吃饱饭的话,武器装备就只能用最廉价的那种,并在很多地方都得节约起来。
在离开帝都的这几个月里,她就算从家里拿了些钱来,也不会太多,就算一路上做佣兵攒钱,恐怕也还没有马修的空间戒指里的钱三分之一多呢。
在这城里,钱的数量到了一定程度,意义已经不大了,就算拿了佩妮的钱,也算不上什么好处。
马修自上而下的毫不掩饰的打量着佩妮。
不得不说,回去几个月后,佩妮似乎胖了一点,看来在她家里住时,伙食比在帝都的马修家里时好了许多。
而且身上的甲胄也换成了全合金的甲胄,似乎,甲胄里,还内装了具有保暖效果的魔兽皮甲,而甲胄外面披着的毛皮,也是上好的千层兽的皮,价格不菲。
这样看来,佩妮的家里,还挺有钱的,一个三十岁的女人,容貌也不错,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还能给她提供这么多钱来花销,到处游荡,佩妮的父亲也算是个很开明的人了,这可不是正常贵族会允许的事情呢。
“不需要。”佩妮得意的瞟了马修一眼,她终于可以不用因为吃饭和住宿,要向这个男人低头了。
自己在帝都给他的那些食宿费,和自己在那里吃的东西,完全无法匹配,可是,为了成为莉维亚大人的追随者,又不想向他献上自己的身体,也只能忍辱被他敲诈。
“我住在‘度奈兹’旅店里,今天只是来见莉维亚大人的。”
实际上,她比马修一行还要早一个月到麦德隆纳城。
只是,不论她怎么找,都没有找到马修。
她又没有凯思的情报关系,找得十分辛苦。
原本她打算过几天,去附近的镇子转一下,看看马修在不在的,没想到,今天在旅店里自言自语时,被一名不知道是哪个贵族的女仆听到了。
那名女仆在确认了她的身份后,就将她带到了这个宅邸。
她原本还以为,是住在这里的贵族,看上了自己的容貌,但,对方能说出莉维亚和马修的名字,她就想着赌一把来看看。
最终,自己的等待没有白费,终于再次见到了莉维亚大人。
虽然表面上十分镇定,在心中,却因为再次见到了莉维亚而激动不已。
马修几人不知道,她在麦德隆纳城寻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