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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九章 再次的年会(下)

重生娱乐之王 傅啸尘 1194 02-19 04:11

与名著改编、经典作品改编相比。热门网络小说的改编没有职业编剧创作中的“闭门造车”等局限性,相反因为在创作过程当中与网友随时互动,使得作品与市场需求几乎“零距离”,其开放性和新鲜感都是其他作品不具备的长项,因此搬上荧屏很快就吸引了观众的收看。

网络小说改编成的影视剧之类的,在现在或许还是比较新鲜的,但是在几年以后,就是比较正常的事情了,在后世那么多的收视爆棚之作已经说明了这点了。

现在的电视剧要拉动收视率,它必须要针对有效的收视人群,各个电视台都把目标观众群设定为二三十岁的白领这个群体,这个群体的阅读习惯往往在网上浏览信息,他们的消费**和消费能力也是最强的,现在的电视剧主要用平时喜欢上网的这些白领们所喜欢和关注的题材,来构成一个新的投放点。

后世的《步步惊心》,《甄嬛传》等等,都是这样子的典型,网络小说被热捧也使得改编版权的费用水涨船高。

像现在很火的的网络小说《盗墓笔记》,它开始就很便宜,但是它三部出来以后,它火起来以后就不一样了,改编版权也是上百万,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为大多数在网上写小说的都是不著名的,都是些草根写手,他们很有天分,很有才,但知名度不够,如果擅于发现这类作品,对双方都有好处。

当然和整体的作者的版权费相比,还是比较少的,近年来,热门网络小说的版权价格一直在走高,但对于制作方而言,仍然可以算作是“质优价廉”。目前一部热门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权销售价格在10万左右,而像严歌苓之类的名作家的小说改编成影视剧,版权费动辄过百万。相较之下,网络小说可谓“性价比”超高。

能够达到百万的网络小说毕竟只是少数,虽然因为网络小说被改编已成时髦,并且版权价格也开始水涨船高,但与知名作家动辄达百万的版权费相比,均价只在10万左右的网络小说影视改编权绝对算是物美价廉,高性价比。有编剧告诉记者,因为网络小说目前还有点“名不正言不顺”,网络作者也没有传统小说作家的知名度和社会地位,限于这种局面,不少出版社和网络作者都迫切希望通过影视剧的改编提高知名度,扩展成名的渠道,所以对于找上门来的影视改编权,会有“半卖半送”甚至打包赠送的情形出现,价格低廉可想而知。

一部有知名度的网络小说版权费在10万元到50万元间,这个数字仅相当于热播电视剧一集的价格,如果和严歌苓、六六等人昂贵的影视剧版权费相比,绝对是“小巫见大巫”。想想也就不奇怪了,相比起那些传统编剧已经有些固定的思维模式和没什么精彩的创意点,网络小说往往都是创意十足的,还便宜,不用都没天理。

现在确实已经有一些的网络改编剧,不过都没有特别红,比如说让《和空姐同居的日子》,虽然这部小说名头很大,但是改编成电视剧之后,却并不怎么走红。

这使得一些尝试着改编小说的公司都有些退缩,毕竟老是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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